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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临沂市沂南县砖埠镇人民政府招聘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00人公告 世界速讯

日期:2023-05-30 13:01:15 来源:沂南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乡村富余劳动力,着力低收入群众劳动收入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沂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确定在砖埠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乡村公益性岗位:具有砖埠镇户籍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资料图片)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已领取职工养老待遇人员)、在营注册信息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不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五)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已经就业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日期为5月27日-5月29日

2、报名地点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本村村办公室报名。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村、镇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户号页、索引页 本人户口单页)复印件、各1份;是残疾人的同时出具残疾证;《沂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二)民主评议。各村委负责对报名乡村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按照镇分配的计划,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初步确定拟安置人员。

(三)审核公示。将拟安置人员报砖埠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在本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公示期满后,砖埠镇人民政府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县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县人社局备案。

(五)岗前培训。委托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开展不少于3天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

(六)组织上岗。培训结束后,村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四、薪资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600元,为乡村公益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五、岗位管理

(一)用工登记。人员上岗前,村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劳务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日常管理。村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实退出和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监督管理。砖埠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村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39-3621001,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39-3621021。

本公告由沂南县砖埠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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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埠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砖埠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

原标题:沂南县砖埠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2023年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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